芮烨

[宋代]

芮烨(1115—1172),字仲蒙,一字国器,(即芮国器)乌程(今湖州)人。与其弟芮煇力学起家,宋绍兴十八年(1148)同中进士,后又同入太学,号“二芮”。初仕为仁和(今杭州)尉。当地长河堰有一龙王庙,每次祭祀均有蛇出,或毁香炉,或饮尽杯中之酒,每年都有人伤亡,人皆以为是龙所为。传芮烨到任后,特意焚香设奠,蛇窜出,芮烨历数其罪,诛于堂前。

绍兴二十五年(1155),芮烨任左从政郎。时乡人沈长卿作牡丹诗,有人攻讦其讪谤朝廷,并引芮烨为证。廷尉捕沈长卿,而芮烨力辩其非。沈因不堪笞掠,被迫写伏罪书。狱吏将伏罪书给芮烨看,芮烨说:“长卿被诬伏则可,烨岂敢诬证。”官吏又指摘芮烨任仁和尉时所作诗中“今作尘埃奔走人”句,有怨望之意。被贬官。

绍兴三十一年(1161),除秘书省正字。因御史张震推荐,擢监察御史,出为广东提刑。乾道五年(1169),除国子司业,旋升祭酒,进右文殿修撰。乾道八年卒。著有《易传》1卷,诗4卷,奏议2卷,表、启、书、札、论、说、记、序、杂、长短句共7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