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赞

[唐代]

刘赞,魏州人也。守官以法,权豪不可干以私。

刘赞,魏州人氏。父亲刘玭是县令,刘赞开始读书时,穿的是青布衣衫,每次吃饭时刘玭自己吃肉,而另外让刘赞在床下吃蔬菜,刘玭对刘赞说:“肉,是皇上给的俸禄,你如果想吃,就勤奋学习挣得俸禄,我吃的肉不是你能吃的。”因此刘赞更加努力学习,考中进士,成为罗绍(地名)德高望重的判官,去为租庸出使赵岩当巡官,又为孔谦盐铁当过判官。唐明宗年,多次迁升官职为中书舍人、御史中丞、邢部侍郎。他做官严守法度,有权有势的人也不能够从他这里谋求好处。

当时,秦王从荣拥兵自重,有很多过失,有人说应该请一位师傅来辅佐他。大臣们害怕秦王,不敢替他决定他的事,因此请秦王自己选择。秦王就请来了刘赞,授予他秘书监的官职,做秦王的师傅。刘赞哭着说:“祸患将要来了。”

秦王请来的王府元帅等官十几人,都是些轻浮阴险狡诈的人,每天都对秦王阿谀奉承来使秦王高兴,只有刘赞从容进谏,用正确的道理坦率地奉劝秦王。秦王曾经让宾客在座位上做文章,刘赞认为自己是师傅,耻于和这些小人物为伍,虽然勉强写了文章,但却露出不高兴的表情。秦王有些讨厌他。后来告诉左右的的人刘赞来时不要通报。刘赞也就不去了,只是每月一日到秦王府上,回到家里就闭门不出,谢绝人事往来。不久秦王果然兵败而死,大臣们商议秦王属下的官员哪些应该收监受罚,冯道说:“任赞和秦王向来不和,在职不过一月,詹事王居敏和刘赞都因为正直而被秦王厌恶,河南府判官司徒诩告病在家很久了,(这些人)都应当没有参与秦王所谋划的事。而谘议参军高辇和秦王关系很好,他按法应当判处死刑。其他人可以依次按实际情况判刑。”朱弘昭说:“大家不知道秦王的意图,假使秦王进了国都(当了国君),会怎样对待刘赞这些人呢?我辈还有家室族人吗!况且法律分首犯和从犯,如今秦王夫妇儿女都死了,而只杀刘赞等人自身一人算是他们的幸运了!”冯道等人都阻拦这样做,冯赟也力争说不能杀他们,于是刘赞等免于死罪。于是判处了高辇死刑,而刘赞等十七人都被长期流放。

 最初,刘赞听说秦王兵败,就穿上白衣骑着驴等待判刑,有人告诉他只是被免了官,刘赞说:“哪有天子的后代被杀,而官僚却只是被免官的道理?我不死算是幸运了啊!”不久刘赞被流放到岚州做百姓。清泰二年,皇上下诏让他回故乡,走到石会关,病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