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瑸(1656-1718年),字文焕,号眉川,广东海康(今属雷州市)人。康熙三十三年(公元1694年)进士,知福建古田县。疏议废加耗、惩贪官、禁滥刑、置社仓、粜积谷、崇节俭、兴书院、饬武备等。任福建巡抚、闽浙总督等。居官清廉,励精图治,布衣素食。累官福建巡抚、浙闽总督。清廉卓绝,圣祖称为“苦行老僧”。康熙三十九年任古田知县,又调到台湾主政。
陈瑸的诗词
陈瑸(1656-1718年),字文焕,雷州市附城南田村人, 清康熙三十三年(1694年)举进士,翰林院编修,历任福建古田、台湾知县、湖南巡抚、福建巡抚、闽浙总督等职。一生清正廉洁,勤政爱民,康熙皇帝称之为“清廉中之卓绝者”,与于成龙、施世纶等同为当朝名臣,跟海瑞、丘浚合称岭南三大清官。
陈瑸一到台湾,立即深入民间,明查暗访,把前任无辜扣押之300囚犯,释放回家。知府不同意他的见解,上书揭参。皇帝听说所释放之囚乃造反之辈,派钦差到台查办。点犯之日不缺一个。钦差大惑不解,后经仔细讯问,才知这些犯人乃自觉回监听点,表明陈瑸平反冤狱做得对,知府揭参错了。
康熙四十八年(1709),陈瑸充当会试分校,旋任四川提学道。翌年,台湾再次发生民变,福建巡抚张伯行向朝廷推荐陈瑸当台厦道。他在奏章里特别强调“为四川省找一学政容易,为台厦道物色一个适当人选难”。康熙同意张巡抚的看法,下旨任用陈瑸为台湾厦门道。陈瑸在台5年,革陋规,禁酷刑,恤番民,重教化,施政得体,民心向化,动荡的局面安定下来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的春季,陈瑸被提拔为湖南巡抚。同年,北上京都谒见。康熙称赞他是一个“苦行头陀”,并说,我昨天召见了陈瑸,仔细观察他的言行,的确是个清官。他原是一个沿海务农之人,既不是什么世家大族,又没有门生故吏,而天下人都称赞他清廉,如果没有实际行动,哪能得到这么崇高的声誉呢?他有才能办大事,国家有这样的官吏,实在是天下的大好事,应该从优表扬,为清廉者作鼓励。同年十二月,陈瑸调任福建巡抚。康熙五十五年,闽浙总督满保入朝皇帝,陈兼署闽浙总督。
其时,雷州城之东,洋田万顷,堤岸逼近大海,咸潮年年冲击,渐多崩毁。陈虽远处福建,却时刻关心家乡人民的生命财产。他奏请皇帝饬令广东拨给专款修筑雷州东西洋堤围。他担心上面拨下的公款5300余两不够费用,便于康熙五十七年(1718)把自己俭积下的俸银5000两,送到海康,协助修堤。康熙五十七年十月,陈瑸病逝。皇帝下旨追授他礼部尚书,赐祭葬,谥清端。
陈瑸自踏上仕途至贵为巡抚,二十余年孑身在外,持政办事亲力亲为,平日节衣缩食,“官厨惟进瓜蔬”,俸禄都用在民生疾苦上。公元1714年冬,陈瑸调任福建巡抚入朝面圣,次日,康熙对群臣说:“朕昨日召见陈瑸,细察其举动言行,确系清官。以海滨务农之人,非世家大族,又无门生旧故,而天下之人,莫不知其清,非有实行,岂能如此!国家得此等人,实为祥瑞。”陈瑸任台湾道期间,“未尝延幕僚,案牍胥自任,仆从一、二人”(台湾苏瑛《陈瑸公传》)。机构虽精简,办事效率反而提高,将节省下来的衙门公费三万余两全部用来营造炮台,加强台湾海防。康熙五十七年(1718年)十月,陈瑸卒于闽浙总督任上,临终时又疏请以任内所应得廉俸一万三千四百余两上交国库。陈瑸病逝后,清廷笃念贤劳,追授礼部尚书、赐国葬、谥清端等(清一代获清端者仅六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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