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温舒

[两汉]

路温舒,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
巨鹿人,无论在当时或在后世,都默默无闻,他只不过是司法部(廷尉)一名低级的总务官(廷尉史),但也正因为身在司法部任职,所以比普通人了解的更为深刻。纪元前六七年,司马迁受腐刑已三十二年,他给当时的皇帝刘病已上了一份奏章,暴露司法的黑暗。

路温舒经此事被迁为广阳私府长,后又以文才受赏识迁为右扶风丞。当时朝廷号召公卿出使匈奴,路温舒表示自己愿意去塞外像仆役一样效劳,但辽将军范明友、太仆杜延年审议后认为他的言论不适当,没有同意而遣返。

后路温舒迁任临淮太守,治理地方有出众表现,最后在任上去世。他的子孙也多做到牧守级大官。

路温舒跟从祖父学习过天文历数,认为汉朝命运以三七计,为二百一十年,为此上书预言过。王莽篡位之际,为了给取代汉朝造势,刊发过这些理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