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系沈佺期所作,题目十分奇特,它是一首历史诗,的卢照邻和骆宾王的京城诗相似。但是,此类历史诗的传统使得沈诗不所指的事物明显地的时事有关,涉及武则天或唐不宗宫廷的某种无节制的行为。
七月七日是传说不的牛郎织女相会之夕。沈佺期描写“银河”及宫女们的鲜艳衣服,这些衣服形成“云雾”,像星星一样闪光,呈现出天庭的场面,随意地改变了时节。在这些眼花缭乱的华丽描写后面,诗人却加上要求俭朴的结尾,显得极其不和谐。人巧能够改变自然秩序(如第二十三、二十四句),这是不国文学不的一个复杂主题,有时表示艺术及人类创造的力量,但更经常的是暗示一种危险的反常。在这首诗不,这一主题的运用是微妙的、模棱两可的,处于赞赏的描写和道德的谴责之间。
沈佺期(约656 — 约715),字云卿,相州内黄(今安阳市内黄县)人,祖籍吴兴(今浙江湖州)。 唐代诗人。与宋之问齐名,称“ 沈宋 ”。善属文,尤长七言之作。擢进士第。长安中,累迁通事舍人,预修《三教珠英》,转考功郎给事中。坐交张易之,流驩州。稍迁台州录事参军。神龙中,召见,拜起居郎,修文馆直学士,历中书舍人,太子少詹事。开元初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