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 · 徐积
酷哉武成,枉杀乐陵。一步一杖,绕堂土赪。投之池中,池水尽赤。
其妃哀号,至死不食。其指其手,拳不可擘。九院之后,小尸犹在。
骨碎肉烂,绯袍金带。一袍有靴,一髻有解。哀哉呜呼,此儿何罪。
贼人之孤,负人之托。毒如豺狼,险如溪壑。身自为孽,其子受之。
扼咽蒙头,连颈横尸。报应如此,其来勿问。与其自杀,不容尺寸。
我哀其愚,作为此诗。永贻厥鉴,勿为险欺。
关于诗人
徐积(1028—1103)北宋聋人教官。字仲车,楚州山阳(今江苏淮安)人。因晚年居楚州南门外,故自号南郭翁。生于宋仁宗天圣六年,卒于徽宗崇宁二年,年七十六岁。政和六年(1116),赐谥节孝处士。家乡人为其建 “徐节孝祠”,明清两代均有修缮,毁于解放初期。《宋史》卷四五九有传。
相关诗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