劝谕赈济诗

宋代 · 冯楫

我朝未第日,乡间逢岁饥。两率闾里人,相共行赈济。

饥民仅得食,免困饿而毙。及我登第后,被罪归田里。

寻复拜召命,迤逦治行计。忽见道途间,小儿有遗弃。

复自劝乡邦,割己用施惠。日饭八千人,八旬乃休止。

于时已麦熟,粮食相接济。我始趋行朝,蒙恩长宗寺。

初本不望报,人以为能事。利司具切奏,还官不容避。

今年又少歉,我适帅泸水。无户备饭食,所济俱用米。

聊舍三百斛,十中活一二。又以一千石,减价平行市。

每石减十钱,庶几无涌贵。更有不熟处,资简潼川类。

计用减价粜,所祈均获济。我非财有馀,但悯民不易。

一时所施行,乐为之识记。

关于诗人

冯楫(?~一一五三),字济川,蓬溪(今属四川)人。徽宗政和八年(一一一八)进士。高宗建炎元年(一一二七),除秘书省正字,三年,为司勋员外郎。绍兴七年(一一三七),除给事中,出知邛州,移泸州。楫自中年即佞佛,自号不动居士,为南岳下十五世,龙门远禅师法嗣。二十三年卒。有《语录》、《颂古》,已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