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· 陈鹏年
松明孝妇两臂枯,刀痕溅血双模糊。一救阿翁一奠夫,肌肤刲尽形容癯。
翁病不廖夫不起,儿命虽存顷刻耳。捐躯不得且割身,以盏羹汤尽生死。
鬼神夜泣天为愁,病者旋愈死已休。祇今七十获遐福,寿考百岁焉能酬。
臂瘢夜寒老泪湿,阶下儿孙早林立。拖青曳紫共扶持,笑口聊开锦堂集。
君不见当时松明村,仓卒盗贼如云屯。一开孝妇即却走,乡闾无恙鸡犬存。
此事流传咸叹息,立懦廉顽本奇特。世上岂无枭獍与穷奇,解道平人不如贼。
关于诗人
陈鹏年(1663—1723)清湖南湘潭人,字北溟,又字沧洲。康熙三十年进士,授浙江西安知县。历浙江西安、江南山阳知县,累擢为江宁知府。四十四年,圣祖南巡时,总督阿山欲加赋为供应之用,鹏年力持不可而止。事后,被借故诬劾下狱,江宁人为之罢市,终仍夺官。后再起为苏州知府,官至河道总督,卒于任。卒谥恪勤。有《道荣堂文集》、《喝月词》、《历仕政略》、《河工条约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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