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兴简同志 其五

明代 · 邹元标

昔谒庐山师,一见相提携。嗜利蔽天性,斯言予诵之。

父母同天地,因利失孝慈。兄弟本同气,因利失和怡。

贫乃士之常,颜宪有良规。愿言二三子,冰霜慎自持。

关于诗人

邹元标(1551—1624)江西吉水人,字尔瞻,号南皋。万历五年进士。同年,以疏论张居正夺情,得罪,廷杖戍贵州都匀卫。居戍所六年,研治理学有成。居正死,召拜吏科给事中,以敢言称。历官南京吏部员外郎,以母丧归。家居讲学几三十年,名扬天下。天启初还朝,进刑部右侍郎,拜左都御史。虽首进和衷之说,不为危言激论,仍为魏忠贤所忌。以建首善书院讲学事,为魏党所攻,被迫辞归。卒谥忠介。有《愿学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