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亲上人乞食三首 其一

宋代 · 释德洪

荆簪女,工采桑。画鸦女,衣罗纨。赤脚人,趁兔鹿。著靴人,饱食肉。

百丈出家不害痴,一日不作一日饥。后生十指不点水,得便宜是落便宜。

亲禅学道不檐板,自然公办私亦办。新年持钵走衡湘,要令一众毛孔香。

关于诗人

释德洪,年十四,父母双亡,依三峰靘禅师为童子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试经於东京天王寺,冒惠洪名得度为僧。四年后南归,依真净禅师於庐山归宗寺,随真净迁洪州石门。二十九岁始,游方东吴、衡山、金陵等地,住金陵清凉寺。冒名剃度事发,入狱一年,勒令返俗。后至东京,入丞相张商英、枢密郭天信门下,再得度,赐名宝觉圆明禅师。徽宗政和元年(1111),张、郭贬黜,亦受牵连,发配朱崖军(今海南三亚)。三年,得释。四年,返筠州,馆於荷塘寺。后又被诬以张怀素党系南昌狱百馀日,遇赦,归湘上南台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