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元辉恤刑粤西还朝排律十二韵

明代 · 林熙春

昔年曾附骥,如君最擅场。乘槎泛牛渚,说剑射龙光。

东璧文章重,西曹礼乐张。白云频视草,丹笔每□香。

麟趾先无告,鸾声出未央。九疑开法象,五色跨神羊。

解网宽三面,下车泣一方。奚囊惟疏牍,扶杖尽壶觞。

珠勒喧梧桂,锦衣押凤凰。阳和披柳色,阴德种兰芳。

忽动归朝思,应知报主肠。更怜民力竭,流涕未为狂。

关于诗人

林熙春,字志和,号仰晋,生于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,海阳龙溪宝陇村(今潮安庵埠)人。出生后父母相继亡故,家境中落,全凭嫂嫂抚养成人。但据志书所载,林熙春于明万历十一年(1583年)中进士后,授四川巴陵县令,不久即“以内艰归”。所谓“内艰”,即母丧(按,俗称父丧为外艰,母丧为内艰,统称丁忧,丁艰)。据此,乃母似应逝于他登第授官之后。当然,这也不排除林熙春视嫂为娘的可能。据称,林熙春为报答嫂恩,登第后还特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养乌耳鳗,抵今池塘尚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