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西曹使之江南恤刑二首 其二

明代 · 林大春

泽国开吴郡,江城识汉官。天高雄虎峙,地迥接龙盘。

刑拟成康措,诗从鲍谢刊。应焚路生疏,拜手入长安。

关于诗人

林大春(1523—1588)明广东潮阳人,字邦阳,一字井丹。嘉靖二十九年进士。授行人,累官浙江提学副使,致高拱私党于法,为言官论劾,罢官。有《井丹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