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车盖相交在春风之中汝水之边,你我相对的客床下面垫的是僧人用的毡垫。
舞阳距离叶县只有百里之遥,那时我和你同游,也还是正年少时。
我的头发已经花白,就好像脑袋里埋有白发种子一样,想辞官归隐深山,却连买山的钱都没有。
江南的秀水篁竹,虽然美丽,却无缘欣赏,只能让那些自由自在的鸬鹚随意享用了。
注释
次韵:照用原作的韵字和诗。裴仲谋:姓裴名纶,黄庭坚友人,事迹不详。黄庭坚于治平四年(1067年)登进士第,裴仲谋也是在这年中进士的,故称“同年”。
交盖:即是“倾盖”,见《孔丛子》。盖:车盖。
汝水:古水名。
客床:客中所用的床铺。
僧毡:僧人用的毡垫。
舞阳:今河南舞阳县。
去:距离。
叶(shè):今河南叶县。
贱子:对自己的谦称,古人诗中常用。
皆:一作“俱”。
种(zhǒng):种籽。
坐:因为。
沙:水边沙岸。篁(huáng):竹,竹丛。戴凯之《竹谱》:“篁竹坚而促节,体圆而质坚,皮白如霜粉,大者宜行船,细者为笛。”
输与:让给,比不上。
鸬(lú)鹚(cí):黑色水鸟,俗叫鱼鹰、水老鸦。能捕鱼。
取次:任意,随便。
史容《山谷外集诗注》目录将此诗编于公元1069年(宋神宗熙宁二年)。黄庭坚于宋英宗治平四年(1067年)被任命为汝州叶县(今属河南)尉;次年九月到汝州;公元1069年(熙宁二年),到叶县任职。裴仲谋当时为舞阳(今属河南)县尉。裴仲谋作了一首诗给黄庭坚,黄庭坚为了和答他而作此诗。
此诗作于熙宁二年(1069年)作者任叶县县尉时。前半首抒写他乡重逢的地点和氛围,表现作者与裴纶的交情;后半首写两人短暂相逢时的心态,抒发对未来的惆怅之情。全诗各联之间跳跃较大而过渡自然,自有一脉真情挚意。
此诗前半首叙写作者与裴仲谋的交情,一气贯注。黄庭坚曾与裴仲谋在汝水(出河南嵩县天息山,汝水汇入颍水)河滨的僧寺中同宿,故有首二句。
第三四两句说,他与裴仲谋同为少年,居官之地又相距很近,可以时常通问。朋友途中相遇,停车共语,两车之盖倾斜相交,即是“交盖”。后人用此辞指朋友会晤之意。这年黄庭坚二十五岁,裴仲谋的年纪大概也差不多,所以说“俱少年”。“舞阳”这一联句法很活,因为要保存情事的真实、语句的自然,而突破了一般律诗的规律。按规律,“舞阳”句第六字应用平声,但是“百里”是一个客观事实,不能改动,所以仍保留仄声“百”字。“舞阳”与“叶”都是地名,但下句用“贱子”与“公”两个普通名词作对,不用专名,这也是一种活用方法。杜甫诗中也有此种作法,如《送杨六判官》:“子云清自守,今日起为官。”以“今日”对古人名“子云”。罗大经说,这是“诗家活法”(《鹤林玉露》卷四乙编)。“舞阳”这一联虽是对句,但读起来流转自然,上句将应用平声字处的第六字改用仄字,下句将应用仄声字处的第五字改用平声“俱”字,更增加了一种拗折的声响。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》卷四十七引《禁脔》,曾指出,“鲁直换字对句法,……于当下平字处以仄字易之,欲其气挺然不群。”可见这是黄诗常用之法,也是从杜诗中学来的。
第五六两句提笔宕开,抒发感慨。这是古人作七律诗常用之法,可以增加高远之势。第五句借用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之典故,第六句亦暗用一个“买山钱”的故事。唐朝苻载派人致书于颇,乞买山钱百万,于颇如数给他(见《云溪友议》卷上“襄阳杰”条)黄庭坚作诗,讲究“无一字无来历”,所常运用典故或成语,但是总是暗用、活用。譬如这句诗,即便不知道买山钱故事的人也可以读懂,而知道出处的人会觉得有意味,正如古人所说的,善于用典者如水中放盐,看似白水,一尝则有盐味。这两句诗是诗人慨叹自己白发已生,倦于官场,而因无钱买山,不能归去。
末两句接着说出,他还不如水鸟鸬鹚能在江南的烟沙篁竹中悠闲自在地生活。黄庭坚任叶县尉县时很不得意。他初到汝州,即因“到官逾期”,被妆州长官富弼将他“下吏”(见《还家呈伯氏》诗史容注)。县尉要经常送往迎来,伺候上官,也使黄庭坚感到厌烦。他的《冲雪宿新寨忽忽不乐》诗有“小丈有时须束带,故人颇问不休官”之句,说出了郁闷不乐想弃官而去的心情。这可以帮助读者了解这首诗末四句的含意。
清人方东树说:“黄(指黄庭坚)只是求与古人远,所谓远者,合格、境、意、句、字、音响言之。”又说:“又贵清,凡肥浓厨馔忌不用。”又说:“又贵奇,凡落想落笔为人人意中所能有能到者忌不用。”(《昭昧詹言》卷七)黄庭坚诗的这些特点,就在这首诗中也有体现。苏轼曾将黄庭坚诗比作“蝤蛑、江珧柱,格韵高绝,盘飧尽废”(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》卷四十九),盖取其并不肥浓而又别具鲜味的特点。
黄庭坚(1045.8.9-1105.5.24)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洪州分宁(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与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庭坚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,合称为“苏门四学士”。生前与苏轼齐名,世称“苏黄”。著有《山谷词》,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,为“宋四家”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