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七月二十五日行在所发罪己诏书泣赋

清代 · 黄遵宪

读诏人人泣数行,脍躬不德股肱良。三年久已祈群望,此罪明知在万方。

表里山河故无害,转旋日月定重光。婆娑风尾亲批诺,遥想天颜惨不扬。

关于诗人

黄遵宪(1848年4月27日~1905年3月28日)晚清诗人,外交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。字公度,别号人境庐主人,汉族客家人,广东省梅州人,光绪二年举人,历充师日参赞、旧金山总领事、驻英参赞、新加坡总领事,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,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。工诗,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,有“诗界革新导师”之称。黄遵宪有《人镜庐诗草》、《日本国志》、《日本杂事诗》。被誉为“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