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拯

[宋代]

包拯(999年-1062年7月3日),字希仁。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肥东)人。北宋名臣。天圣五年(1027年),包拯登进士第。嘉祐六年(1061年),任枢密副使。因曾任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“包待制”、“包龙图”。嘉祐七年(1062年),包拯逝世,年六十四。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“孝肃”,后世称其为“包孝肃”。包拯廉洁公正、立朝刚毅,故有“包青天”及“包公”之名,京师有“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”之语。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,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,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,亦被称为“包青天”。

  巧答典客

包拯出使辽朝时,辽朝命馆伴对包拯说:“你们不久前在雄州(今河北保定市雄县)城开了便门,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,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?”包拯说:“你们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,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?”那个人便无言以对。

清正廉明

包拯被提拔为大理寺丞、知端州(相当于今天的广东肇庆市)时。当时端州特产端砚是宋朝士大夫最珍爱时髦的雅器,当地每年向朝廷进贡。凡在这里做“一把手”的官员,都在“贡砚”规定的数量外加征几十倍的数额以贿赂朝廷权贵,所谓“打点”中央的关系,此举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。个性官员包拯一上任就高调破除这则运行多年的潜规则,下令只能按规定数量生产端砚,州县官员一律不准私自加码,违者重罚。并且表态,自己作为“一把手”,决不要一块端砚。此举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。三年后,包拯任期满,被调至中央任职,果然“岁满不持一砚归”。《包公掷砚》的故事就是以这个蓝本创作的。

嘉祐四真

宋仁宗嘉祐年间,富弼为相,欧阳修任翰林学士,包拯任御史中丞,胡瑗在太学为侍讲,集天下之望。当时士大夫相传道:“富公真宰相,欧阳永叔真翰林学士,包老真中丞,胡公真先生。”便有四真之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