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绂(1673—1750)清江西临川人,字巨来,号穆堂。康熙四十八年进士,由编修累官内阁学士。雍正间历任广西巡抚、直隶总督,以参劾河南巡抚田文镜得罪下狱。乾隆初起授户部侍郎。治理学宗陆王。言政事推崇王安石,对世传事迹有所辨正,为蔡上翔《王荆公年谱考略》所取资。有《穆堂类稿》及续稿别稿、《陆子学谱》、《朱子晚年全论》、《阳明学录》、《八旗志书》等。
李绂的诗词
李绂少时孤贫,好学,自幼聪颖,读书经目成诵,有神童之称,十岁能诗,十二岁即与里中诸先生结诗社。家贫甚 ,曾大风雪中手拿三百钱独身寻兄于汉阳,匝月,走三千里。
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举江西乡试第一,康熙四十八年(1709年)进士,选庶吉士,散馆授编修,迁侍讲学士、日讲起居注,武科会试正、副主考官,云南、浙江乡试正考官等职。康熙五(1720年),升内阁学士,不久兼任左副都御史。
康熙六十年(1721),担任会试副考官。出榜日,黄雾风霾,康熙帝说:“此榜或有乱臣贼子,否亦当有读书积学之士不得中式,怨气所致。”,命重查试卷,其中劣者取消殿试,又赐满洲举人留保、直隶举人王兰生进士。因落榜举子聚众至寓所闹事,遭御史舒库弹劾,以隐匿不奏的罪名免官,贬至永定河做河工。
雍正元年(1723年)正月,奉召回京,特命复职,任吏部侍郎。因不肯为大将军年羹尧之子年富等人捐造营房给予从优,为年羹尧所嫉,改充经筵日讲官。六月,赴山东负责督促漕运。七月,任兵部侍郎。时值各地运往京城的漕粮屡遭抢劫,奉命将湖南等地的漕粮押运至天津收贮。因担心贮米坏损,按旨将贮粮估价出售,将盈余银五千两交守道桑成鼎贮库,并将此事告知直隶巡抚李维钧,李维钧却匿而不报,而桑成鼎待李绂赴广西任时,又将原银解交广西。直到年羹尧进京,上疏李绂巧取此项银两,应予查惩。雍正经过调查,得知事情原委,亲书“奉国罄心”四字,予以奖励。
雍正二年(1724年)四月,任广西巡抚。到任后,惩贪肃暴,勤政爱民。时境内苗民受土司挑拨引起械斗,生产遭到破坏,他深入调查研究。从教育、诱导入手,平息了广西、广东两省矿产之争,并严禁汉官、土司欺压苗民,只要发现督、府、司、道擅立名目,勒索财物,即严加惩处。南宁知府接受土司贿赂,被他革职,并通饬九府府丞。另有土龙州贪暴不悛者,也被革除职务。在此期间,还查核了康熙年间广西巡抚陈元龙等贪污捐纳银款824700余两之积案。自此,吏风一新,土苗畏威感德,竞相释怨言和,广西边地得以安定,受到雍正嘉奖。
雍正三年(1725年)八月,被任为直隶总督。赴京途中,得知田文镜任河南总督时,待吏苛刻,以严厉刻深的风格治理当地。李绂斥田文镜“身任封疆,有意蹂践读书人”,两人因此而结怨。
雍正四年(1726年)三月,李绂到京就任,适逢大水,民多死亡。他根据州、县要求,果断下令各地开仓救灾,然后上书朝廷,为自己擅自开仓出谷请罪,雍正认为他做得对,免予处分。后在朝廷中,多次上疏弹劾田文镜横行乡里,贪赃枉法,祸害百姓等,田文镜则反告李绂结党营私,后改调工部侍郎。
雍正五年(1727年),又被诬为庇护私党受劾,议罪21款,被革职交刑部审讯。身系狱中,日读书饱啖熟睡,同狱的甘肃巡抚称他“真铁汉也”。两次决囚,雍正命缚至西市,以刀置颈,问:“此时知田文镜好否?”对曰:“臣虽死,不知田文镜好处”。刑部查抄他的家产,发现室内简陋,别无长物,甚至夫人的首饰,都是铜制品,根本不像达官显宦的家属。雍正这才相信他的清廉,将其赦免。出狱後奉敕主修《八旗通志》、《广西通志》、《畿辅通志》等。他闭门谢客,专心著述,历时八年。
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乾隆帝继位,授李绂侍郎衔,管户部三库。十月,补户部侍郎。
乾隆元年(1736年)五月,因荐人参加“博学鸿词科”考试,受朝廷斥责,降两级调用。后补詹事,充三礼馆副总裁。
乾隆二年(1737年),以母忧归。乾隆四年(1739年),守母丧时与县令李廷友同捐资创办“青云书院”,并亲自主持教席,一时名士云集,“才乡”教育雄风得以重振。
乾隆六年(1741年),充“明史纲目馆”副总裁、补光禄寺卿、江南乡试主考官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。李绂进言,朱子(朱熹)道问学,陆九渊尊德性,不可偏废,乾隆帝闻而遵从。
乾隆八年(1743),因病告老回乡,入辞,乾隆帝问:“有欲所陈否?”李绂以慎终如始对答,乾隆帝赐诗奖励他。居抚州城内上桥寺石芝园(今文昌桥上沿河路),担任兴鲁书院山长,并亲自讲学。
乾隆十五年(1750),年七十八岁。
著名诗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