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因

[元代]

刘因(1249~1293) 元代著名理学家、诗人。字梦吉,号静修。初名骃,字梦骥。雄州容城(今河北容城县)人。3 岁识字,6岁能诗,10岁能文,落笔惊人。年刚20,才华出众,性不苟合。家贫教授生徒,皆有成就。因爱诸葛亮“静以修身”之语,题所居为“静修”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应召入朝,为承德郎、右赞善大夫。不久借口母病辞官归。母死后居丧在家。至元二十八年,忽必烈再度遣使召刘因为官,他以疾辞。死后追赠翰林学士、资政大夫、上护军、追封“容城郡公”,谥“文靖”。明朝,县官乡绅为刘因建祠堂。

天道思索

程朱理学是以理作为最高范畴,理无所不包,无处不在,是天地万物的本原,刘因继承了程朱的理本论思想,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天道观。

刘因认为,理是天地万物的本体,天地万物皆由理所生,万物形体消灭后又复归于理。宇宙天地之中,只有一个共同的理,即天理,具有天地万物之本原的涵义。刘因关于理的阐释,不仅言明理具乎乾元之始 ,是先于具体事物而存在的独立的本体,而且强调理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。在刘因的思想中,理既是一种超然的神秘实体,又是万物产生、变化的根据,体现在万物之中,并主宰万物。

程朱论道 ,不同于老庄,他们是以理为道。 在刘因这里, 道是与理同一的范畴。刘因以道为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产万物的本原。刘因并不是孤立地论道,而是从道与物的关系中释道的,刘因坚持物以道为体,舍道则物无所依据的思想。显见,这个道只能是一种抽象的绝对本体。

天人合一

刘因把“化”(宇宙间的化育)区分为“天化”(天地的化育)和“人化”(人群的教化)。天化表现为阴阳五行运行于天地之间的自然界的秩序、生成万物、繁衍生息、绵延不绝、运动不停;人化则表现为五伦为代表的纲常伦理所维系的社会秩序。他认为,这种社会秩序是与自然秩序完全相符合的,而要由圣人来完成。天化人化的根源都是“天”,天化的理在世界一开始就已具备,人化的理则是在人类产生之后才出现的。

刘因由“天化”引出“人化” ,并认为 “人化”源于“天化”,主张“天人合一”。在刘因看来,人伦物理,皆来源于天地造化自然之理。刘因强调要顺天化,尽人道,主张事在人为,不要因为“时运”的变化而放弃自己的努力、无所可为。.天道,主要指自然规律(也有某些神秘意味);人道则指社会制度、伦理规范、政治措施等。刘因认为,这二者是合一的、一致的。天道是人之行事必须遵循的至理,又是人事最终成败的关键。人性由天道所决定,人心又是人性的枢机,只有做到人心、人事暗合于天道,才能成功。

刘因所谓 天人合一 ,就是以天道为依据,为准则,要人道合于天道。从本体上讲,天道是人道的根本,即自天而人;从作用上说,必须用人道去符合天道,即自人而天。圣人根据天道来确立人道,是天道的体现者和人道的完成者,所以说圣人是兼体用的。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,违反了天人合一的原则,就会出乱子;实现了天人合一的原则,一切就都会有良好的秩序。刘因的这些说法,表明了他为解释天人关系所做的努力。他主张的天道不可违反说,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;他强调的执天之行说,也没有忽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;但他以人事比附自然,突出圣人的作用,则不免有些牵强。

观物思想

观物是北宋邵雍的哲学用语,其主要哲学著作有《观物内篇》、《观物外篇》。其所谓观,既指感官对外物的认识,又指心灵的体认和理性的反观。因此,观物是有不同层次的,既有认识论意义,又有方法论意义,尤其指一种修养境界意义。刘因对观物说十分欣赏,直接提出观物的诗就很多,表达的都是一种感受(受用意境。

刘因在《退斋记》中谈到道与物的关系,他坚持物以道为体,舍道则物无所依据的思想。他所讲的物是指有形可见的客观事物。对这种物的实在性、真实性,刘因在认识上表示怀疑,进而认为由于人们对外界现象的认识是不真实的、不可靠的,所以人们不能认识物的本来面目,应当放弃对客观事物的认识。

刘因把观物作为一种修养境界、一种思想方法来运用,因而常表现出一些辩证色彩,刘因讲到过事物矛盾对立的普遍性问题。坚持朴素的辩证观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优良传统,宋代理学诸大家在这方面亦做出了杰出贡献,如张载讲一物而两体,程颐讲动静无端,阴阳无始,朱熹讲凡事无不相反以相成,都是很精彩的。刘因这一思想正是对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。

心性修养

刘因认为,太虚之气(即元气)是万物之根源,因而也是人性之来源。人性善恶,取决于“阴阳”二气。气有刚柔,禀而为性,刚柔各有善恶,因而人性分为四种类型。在这里,刘因是用物质性的气来说明人性之善恶的。他认为善恶来源于阴阳二气,而不是来源于理,也不是心。因此,他的人性说既不同于程朱的“以理为性” ,又不同于陆九渊的“以心为性”,他用气来说明人性。

刘因强调“无待于外 ,自求本心”的求理方法。刘因强调养气持守、不动心。这种不动心,基本上是沿袭周敦颐的“主静” 到程颢的“居静”方法。不过周敦颐不是主张弃物求静,而是主张遇物识物,以达到不为物诱。而刘因则视物若无,主张涵养自守,使气不暴于外。而要做到这一点,关键是“不动心”。这样一来,不仅我遇物相忘 ,而且物遇我,一如相忘。

象数思想

“象数”是用“象”和“数”解释《周易》的一种学说。“象”指卦父的象征意义,如乾坤分别象征天地、君臣、男女、君子小人、刚健柔顺等等。数指卦爻所表现的数量关系,有天数、地数、天地之数、等说法。“象”“数”是《易大传》中固有的概念,西汉时期形成系统的象数理论,终东汉之世,易学中象数派占主流。魏晋时期,以王弼为代表的义理派兴起,倡导得意忘象之说,一扫象数而只谈义理,象数之学遂一蹶不振。宋代理学兴起,周程张朱诸大家,虽都以义理为主,但对象数之学也有一定继承。

刘因探讨了有关河图的一些问题。朱熹写的《周易本义》一书,有很高的权威性,本该有廓清的作用,但在元代初年,种种不同的说法仍然存在,并有一定影响。刘因维护朱熹的观点,对于纷纷然的种种议论,持明确的批判态度。刘因还探讨了太极图的作者问题,刘因认为周子的太极图是自己的创造,但对于邵雍之学,则承认是发于陈传。他在这方面的学术批评,对于宋元之际污漫的学术空气,具有一定的澄清净化作用;对于保护和延存传统文化也具有一定的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