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休(791年—864年),字公美,汉族。河内济源(今河南济源)人,祖籍河东闻喜(今山西运城闻喜)。唐朝中晚期名相、书法家,浙东观察使裴肃次子。裴休出身河东裴氏东眷房。唐穆宗时登进士第。历官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、中书侍郎、宣武节度使、荆南节度使等职,曾主持改革漕运及茶税等积弊,颇有政绩。晚年官至吏部尚书、太子少师,封河东县子。咸通五年(864年)去世,年七十四,追赠太尉。裴休博学多能,工于诗画,擅长书法。其撰写的《圭峰禅师碑》,貌似柳体,然而风格较柳体更为遒媚劲健。其书法的传世拓本还有《定慧禅师碑》。米芾曾评价:“裴休率意写碑,乃有真趣,不陷丑怪。”
裴休的诗词
政治
漕运改革
自唐文宗大和(827年—835年)年间以来,每年运江淮米不过四十万斛,沿途吏卒侵盗,以及沉没,运达渭仓(今陕西潼关北)的还不到二十万斛。至唐宣宗大中(847年—860年)年间,漕吏徇私现象严重,唐代中期时刘晏改革所立的漕运法已经被毁殆尽。大中五年(851年),裴休被任命为盐铁转运使。
裴休在总结刘晏之成功经验与王播(唐宪宗时诸道盐铁转运使)之失败经验的基础上,不以漕运额作为激励指标,他更加注重对漕运官吏的工作积极性的调动。他采取三个措施治理漕吏:
一、对漕运僚佐与州县官吏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,通过不同的漕运执法责任实现对不同类型漕吏的激励。
二、将每年的漕运佣金全部划归吏民,这也解决了吏民最为关注的“利”的问题。
三、将此次的改革方案具体化,立漕法十条,以法制的方式将能动激励措施固定为漕运法的激励内容。
裴休的措施准确抓住了漕吏徇私的激励失灵动因,获得较好的制度效果。其在任三年,每年顺利转漕租粟至渭仓一百二十万斛,“无合升沉弃”。
整顿茶税
裴休任盐铁使时,各藩镇设置邸阁(官府所设储存粮食等物资的仓库)储存茶叶待价出售,以此获利。而对商人的其他货物,则额外强征赋税,严重损害客商、行人的利益。裴休根据时势,建议:“允许各镇储茶,但不可擅自对商人收税。”又建议将开发“山泽宝冶”的权力也收归盐铁使所有。
书法
裴休擅长书法,以欧阳询、柳公权为宗。《旧唐书》记载:“裴休长于书翰,自成笔法。家世奉佛,休尤深于释典。”董其昌在《容台别集》也称:“唐世学书甚盛,皆不为释典所用。梁肃、房融其书不称。惟裴休深于内典,兼临池之能。”
史载裴休的真书、楷书遒媚,行书“尤有体法”,率意天成,却又法度严谨。据《书林纪事》描述,他“镇太原时,太山建化成寺,寺僧粉额陈笔砚以俟休。休神色自若,以衣袖墨书之,极遒建”。关于裴休的作品,《宣和书谱》收录有其行书《判疏言状》,今已佚。其所书碑碣,今仅存《圭峰定慧禅师碑》。叶昌炽《语石》载:“《圭峰和尚碑》尚存,其书遒紧而无蕴藉,学之易滋流弊。细参之,其运笔之操纵,结体之疏密,与诚悬(即柳公权)昕(诉)合无间。大达法师(《玄秘塔碑》)裴撰文,而柳书之。此碑则柳题额而裴书之。两碑微言奥义,非精于梵乘者不能作。其文固宜出于一手,窃讶裴之书又何以神似柳,既而豁然悟曰:此碑亦裴撰而柳书,特书丹时并题裴疑耳。”
著名诗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