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何景明的诗词
何景明(公元1483—1521年),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自幼聪慧,八岁能文,弘治十五年(公元1502年)十九岁中进士,授中书舍人,并任内阁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是明代“文坛四杰”中的重要人物,也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性耿直,淡名利,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,敢于直谏,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,著有辞赋32篇,诗1560首,文章137篇,另有《大复集》38卷。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。
何景明性耿介,鄙荣利,对当时政治黑暗不满。在《玄明宫行》等诗中讽刺了皇室的奢欲和刘瑾的用权;在《盘江行》等诗中揭露了官军屠掠人民的罪行;在《兴隆祀丁曲》、《罗女曲》、《平坝城南村》、《偏桥行》等诗中。
何景明知识渊博,天文、地理、律法、历数、阴阳、医卜诸家“备造其妙”,人称其“咳吐珠玑,人伦之隽。”“天才俊逸、意匠圆融、艺苑千秋、斯为独步。”
何景明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在“七子”中,他的地位仅次于李梦阳,“天下语诗文,必并称何、李”(《明史·何景明传》)。他也主张文宗秦、汉,古诗宗汉、魏,近体诗宗盛唐。他在《述归赋》中披露自己的文学思想是“于古人之文,务得其宏伟之观,超旷之趣”;“不坠古人之余烈”。这在打击明代前期盛行的台阁体诗文及八股文上,有一定积极作用。正德年间,他这种主张产生颇大影响,“四方学士感愿知先生,车马填门巷”(《何大复先生年谱》)。著有《大复集》38卷。
1987年7月,中州古籍出版社又出版发行了《何大复集》(点校本)。《明史》有其传记,《皇明名臣言行实录》、《陕西省志》、《河南省志》、《汝宁府志》、《信阳州志》等皆有何景明专章。河南巡抚蔡汝楠曾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并亲撰碑文。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何景明、李白、杜甫、高适和李梦阳而立。何景明著作多收入《四库全书》,而《四库全书》又被翻译许多种外国文字。1983年,信阳师院成立了“何景明研究室”。1984年3月,日本学者慕名前来拜谒何景明墓,并与师范学院进行了学术交流。1986年全国何景明学术研讨会在信阳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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